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,网络技术服务,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,动漫游戏开发,计算机系统服务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,大数据服务,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,软件外包服务。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